招 标 公 告
市本级有关商业银行:
为了建立和完善非金融机构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,提高资金效益,根据湖北省监察厅《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鄂监察发[2016]1号)精神,切实防范资金存放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,经研究开展2016年7月-12月期间非金融机构资金存放招标工作,特邀请贵单位参加。现就本次资金存放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招标项目概况:
非金融机构资金是指城投公司在除银行、基金公司、债券市场等金融机构之外的单位取得的其他经营性资金。本标期间竞争性存放规模以城投公司实际取得数为准,不含原已与金融机构定有协议的资金,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至2016年12月31日。
2、招标底价:资金年收益率不低于1.6%;
3、投标人资格:
(1)在市本级设立机构至少满一年;
(2)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,银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;
(3)财务稳健,资本充足率、不良贷款率、拔备覆盖率、流动性覆盖率、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;
(4)内部管理机制健全,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,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。
(5)竞标银行在市本级既有分行又有支行的,只能选派一家银行参与竞标。
4、凡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均可报名参加投标,报名时,应提交以下资料:
(1)投标申请书;
(2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(3)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授权书(格式见附件)。
(4)截止6月30日对城投公司贷款明细。
5、投标报名时间、地点:
时间:2016年7月7日至7月11日(每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00)。
地点: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(沙市北湖路8号4楼计划财务部)。
6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: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7月15日9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,逾期无效。
7、开标时间、地点:
时间:2016 年 7月15日 10时00分。请提前10分钟入场办理签到手续,超过时间取消竞标资格。
地点: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楼大会议室。
8、联系人:肖女士、周先生,电话:4129009。
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
2016年7月5日
附件:
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授权书
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:
本授权书声明: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,现授权委托 为我行全权代理人,身份证号码: ,以本行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2016年7月至12月非金融机构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投标活动。代理人在开标、评标、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,我均予以承认。
代理人无转委权,特此委托。
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(签字):
代理人(签字):
投标人(盖章):
年 月 日
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