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财政厅 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7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》(鄂财综发[2017]20号)、《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拨付2017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荆财综发[2017]329号),本次拨付市城投公司专项资金11356万元,我司拟将该笔资金分配到2016年结转棚改项目,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:
附件:
2017年下达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.pdf
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.PDF
2017年12月14日